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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邮件跟踪其他说明


  • 跟踪接收邮箱不能设置自动回复;
  • 认清哪些是跟踪复制的邮件,不要用跟踪接收邮箱给发信人回复。
  • 新建复制规则需要遵循以下原则:
    • ◎ 新建一条复制规则,必须输入复制邮箱和被复制邮箱;
    • ◎ 输入的邮箱只能是用户名,如果输入的邮箱名含有@,则不能添加复制规则;
    • ◎ 可以多选<复制发送的邮件>和<复制接收的邮件>,但必须选中其一,否则不能添加复制规则;
    • ◎ <复制全部邮件>和<复制过滤邮件>只能选择其一,当选中<复制全部邮件>时,无论设置什么邮件过滤条件,这些过滤条件都无效;
    • ◎ 当选中<复制过滤邮件>,可以按照邮件收件人或者主题包含的文字设置过滤条件,二者可以复选;
    • ◎ 当选中<复制过滤邮件>,但没有设置任何邮件过滤条件,则不能添加复制规则。
  • 本项功能中设置的跟踪接收邮箱不应设置自动回复功能。
  • 邮件的复制,仅限于本域的邮箱地址
  • 被复制邮箱和跟踪接收邮箱,必须是已经存在的邮箱,对于相同的跟踪接收邮箱和被复制邮箱间,只能存在一条复制规则。
  • 当跟踪接收邮箱空间超容,系统自动发送邮件超容警告信,并丢弃发往跟踪接收邮箱的信件
  • 复制邮件的过滤条件,可以按收件人地址、邮件主题包含的文字进行设置,每种条件可以包括多个字段,各个字段按照逗号进行分隔
  • 收件人内容不做处理
  • 对于管理员信箱admin@domainname发往本域的邮件,都不需要进行复制
  • 对发往邮件列表的信,即xxx.ist这样的用户不进行复制
  • 用一个跟踪接收邮箱跟踪多个邮箱,两个以上被跟踪邮箱收到同一封来信,跟踪接收邮箱只收到一封复制信件。